商标转让不需要做公证,我国商标法规定只有在国家商标局备案才有效,才具有法律效力。商标转让没有要求一定要公证,但由于转让方与受让方递交了商标转让之后,因国家局一般要在受理后的6~10个月才下发转让核准证明,所以为了减少纠纷,防止诈骗的发生,有的才会要求先办理商标转让公证手续,一方纠纷的发生。
商标转让最好申请做公证的情形是以下三种:
1、确保商标及商标证书、商标持有人的的身份真实有效、的确是商标的合法所有权人,拥有100%的合法处置权。
2、商标受让双方彼此不熟悉、天各一方或互不信任,所以需要借助公证处对商标转让行为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进行审查。
3、国家商标局或者银行贷款部分、资产管理部门认为商标转让过程中存在怀疑,包括担心商标存在质押、司法查封、冒名顶替、国有资产流失、上市公司等公司转让商标是否有经过董事会决议同意等,所以要求转让人提供公证书之类的证明文件,以减少公作失误。
目前我国公证处对商标转让公证,大都收费人民币300元。转让人一定要带上商标证书、身份资料等到场办理。目前新冠疫情期间,香港居民无法回内地,因此商标转让人为香港居民的,就暂时无法办理商标转让公证。(作者:福建省硅谷智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)